广州将向出租车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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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8:49 新闻晨报 | |||||||||
据新华社广州11月1日电 从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车将要交1元的燃油附加,这是广州市物价局1日出台的应对油价上涨、稳定出租行业的措施之一。 除此之外,11月15日起,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向出租汽车司机正常收取承包费、综
另外,自7月1日起,广东省已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停止该项收费后,每辆出租汽车可减轻运营成本200元/月。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近期内不得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据了解,上述一系列措施可减轻出租汽车营运成本1280元-1380元/月。同时,出租汽车司机仍需自行承担部分油价上涨的成本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