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沪活鸡总量将受控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6:56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近日,市农委部署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要求抓好以下八项措施的落实。 一、强化道口监管,严堵外疫传入。8个动物及其产品的指定道口,强化24小时昼夜值班,对各类运载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实施严格的检查。查证验物,查看来沪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当地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以及非疫区证明。
二、强化免疫监测。近期,各区县必须组织力量,对家禽免疫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确保所有禽类(包括种禽、蛋禽、水禽、珍禽、鸽子)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同时要对免疫抗体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免疫效果。 三、强化封闭消毒。本市所有家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必须自我封闭,严格禁止非场内人员、车辆进入,防止外疫传入。场内道路每天清扫消毒一次,消毒池的消毒药要保持有效浓度,及时补液。全场每周进行一次大消毒。 四、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定点活鸡批发市场和活鸡零售点市场供应动态情况的跟踪监控,控制活鸡进入本市的总量。 五、强化信息沟通。各区县对规模化养殖场一次正常发病死亡家禽100只以上、养殖户一次死亡家禽50只以上的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专人负责报告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发现其他疑似、异常情况也要第一时间报告。 六、强化知识宣传。 七、强化病死禽处置。各养殖场和养殖户对出现的病死禽必须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送焚烧场火化或深埋消毒。 八、强化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市、区两级层层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做好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有疫情发生或疫情传入,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