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松香港人民币业务 内地居民赴港消费范围扩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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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 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时隔两年,央行再度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松绑。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6号》,宣布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 相对2003年底的“放开”而言,这次的主题是“扩大”。
【内地居民】 赴港消费范围扩大 此次完善并拓展香港人民币业务共有五大项内容。其中与内地居民关系最为紧密的是,央行将为香港指定商户所吸收的人民币存款提供清算安排,而且,指定商户的范围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户。而首次开放时,只包括在香港提供购物、餐饮、住宿等个人旅游消费服务的指定商户。 这意味着今后内地居民赴港消费的范围扩大了。除了在购物、餐饮、住宿时可以支付人民币外,在乘坐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拨打公用电话、就医,甚至上学都可以支付人民币。 【香港居民】 汇款提至每天8万元 另外一系列放宽政策主要是针对香港居民,为他们往来内地提供支付便利。 包括“现行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现钞兑换的限额由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提高至2万元人民币;放宽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汇款限额,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提高至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取消香港银行发行人民币卡每张最高授信人民币10万元的限额,由发卡行按市场原则自行确定以及“允许香港居民个人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不得转让。” 人民币离岸业务松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央行“同意香港指定商户开设人民币现钞存款账户,并可将该账户的人民币存款单向兑换成港元”,这在学界看来是央行对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的支持。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说:“开设人民币存款账户的范围从个人扩大到商户,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下一步还可能放开贷款业务,这对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是一个促进。” 央行表示,上述安排将在各项技术准备完成后,于近期内陆续实施。所有这些,对促进两地的经济融合、贸易往来和资金融通以及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好处。 信报记者 甄世宇 新闻背景 2004年2月25日起,香港银行正式开办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和银行卡四项业务。近两年来,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基本涵盖了所有在港从事零售银行业务的银行。截至2005年9月30日,清算行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清算账户余额为226亿元人民币。 央行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支持香港经济、贸易、投资以及人民币业务的发展。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必须稳步有序地进行,且须与内地资本账目开放和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改革进程相配合。目前,各方没有也不可能就香港人民币业务的长远发展方向订立时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