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含有DEHA的PVC保鲜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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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 14: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 (记者 刘浦泉) 从29日起,北京市禁止销售和使用含有DEHA的PVC食品保鲜膜。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28日公布的一项检测结果显示,从商场超市抽检的3个用于包装食品的PVC保鲜膜样本不合格。 连日来,为全面掌握北京市食品保鲜膜的安全状况,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家乐福、华普、华联、美廉美、京客隆、万方西单等商场超市以及京龙木樨园商贸批
检测结果显示,北京市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地销售的PE、LDPE、PVDC等材质的食品保鲜膜所有检测指标全部合格,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使用。10个PVC食品保鲜膜样本中有3个不合格,都是商场超市用于包装食品的保鲜膜,分别是华普超市广安门分店和华普超市华威桥分店使用的标称上海郡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郡是”牌保鲜膜、万方西单商场食圣豪食品专柜使用的保鲜膜(无中文标识)。工商部门已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实施暂扣、责令停止使用等措施。 针对此次调查结果,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已发出“禁令”:全市禁止销售含有DEHA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PVC食品保鲜膜;禁止食品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等经销或使用含有DEHA或氯乙烯单体含量超标的PVC食品保鲜膜;禁止使用PVC保鲜膜直接包装肉食、熟食及油脂等食品。对违令者,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 据了解,北京市还将加强对进口食品保鲜膜的管理,实施批批检验,对检出含有DEHA增塑剂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