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调 人民监督员首战失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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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09: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前日,成华区人民监督员陈世能对一起拆迁难题进行了协调,这是成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聘任人民监督员以来监督员首次“出马”。但遗憾的是,这次协调中,拆迁人和拆迁户代表最终没能达成共识,拆迁人员称将向成都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监督员陈世能感叹“监督容易协调难”。 拆迁难题
五次交涉谈不拢 前日参与调解的监督员陈世能是第三组组长,他是成华区社区工作人员、区人大代表,今年10月10日成为成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聘任的15名人民监督员之一。据了解,这起拆迁房屋位置在青龙场北一街,房主委托儿媳刘女士进行交涉。此前该拆迁户和拆迁人员进行了五次商谈,但都没有达成最终协议。 据了解,该拆迁户的房产面积63.7平方米。拆迁人员范女士介绍,考虑到拆迁户一家有7口人,在落实照顾政策后,拆迁安置房计划了3套,总面积231.56平方米,结算后拆迁户应补差价款198220元。 协调现场 监督员三招均失利 在前日的现场协调会上,拆迁人员和拆迁户的争论依然很大。刘女士认为其还有36.56平方米的使用权面积,应给予补偿。拆迁人员范女士认为这部分是国有土地,上面的违规搭建没有房产证,不能给予房产安置,要么由拆迁户自行拆除,要么由拆迁单位拆除同时给予拆迁户公料补偿。 第一个建议: 监督员在了解了相关政策后认为,根据双方评估价来看,63.7平方米的住房安置231.56平方米已经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如果拆迁户对住房和安置房的评估价有异议,可以申请分户评估。但刘女士没有提出进行分户评估。 第二个建议: 第一个建议被刘女士拒绝后,监督员又建议双方重点讨论双方如何补差价。但刘女士不同意198220元的差价款,称没有那么多钱。拆迁人员表示可以在贷款上给予帮助,遭到刘女士拒绝。 第三个建议: 监督员再次建议双方互降要求:“可不可以安置一套三室一厅、一套两室一厅,这样既能保证拆迁户全家人有新房住,又可以减少很多差价补款。”但刘女士坚称在目前的安置方案中取消差价补款,那36.56平方米的面积也不要公料补偿,“互不补款”。拆迁人员认为“这远远超出了政策照顾范围”。协调会最终没能达成共识。 事后思考 监督员不是裁判员 据悉,人民监督员的工作任务,一是监督政府拆迁部门或拆迁单位是否依法“阳光拆迁”;二是调查研究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三是加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沟通,化解矛盾。谈起这场协调会,陈世能感叹“监督容易协调难”。他说,监督员要监督拆迁方落实了政策没有,如果拆迁政策落实到位了,监督员只能尽力从第三方的角度来协调。他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说话技巧,搭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沟通桥梁。 拆迁人员范女士表示,他们欢迎监督员来监督拆迁过程,而且监督员在现场,双方会更冷静些,也有利于协调工作的进行。不过监督员毕竟不是裁判员,如果双方分歧过大,协调确实有一定难度。 实习记者 余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