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即将举行。昨天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听证方案——居民用水每吨拟提价0.32或0.42元,并实行阶梯水价,月用水超过30吨的将收取双倍水费。
《广州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材料》提供了两种居民用水调价方案,即从现在的0.90元/吨上涨到1.22元/吨或1.32元/吨。
在此基础上,水价采取阶梯计价方式,以家庭住宅单元为一户四口之家以下,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23吨-30吨的部分,按基本价的1.5倍计收;超过30吨以上的部分,按基本价两倍计收。第一级阶梯水量内,特困户可继续按0.90元/吨优惠计收。此外,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业、特种用水的价格也会作出相应调整。
据介绍,如果居民户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时,可凭户口本、暂住证到水企业确认用水人数,每增加一个用水人,可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上增加6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的下限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本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确认人数的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听证会材料》,对持有效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给予优惠政策,在第一级阶梯水量即月用水量22立方米内,可以按原价0.90元/立方米计收。具体操作上采取“先收费后返还”的形式,即先按调整后价格收取水费,每年度一次返还水费差额;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的,按批复的计费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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