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籽严禁加工成调味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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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0:16 南方日报 | |||||||||
罂粟籽严禁加工成调味品,国家五部委首次明确仅可用于榨取食用油 本报讯 (记者 沈赟昀 高素英 实习生 林洁雯) 昨日,国家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罂粟籽作为麻醉药品原植物种籽,仅允许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调味品。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口罂粟
这意味着,近一时期,一些生产企业大力推销的罂粟籽珍、罂粟籽酱等调味品以及一些保健品正式被叫停刹车! 《通知》首次规定,罂粟籽油脂纳入国家新资源食品进行管理,上市前应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经销。罂粟籽油脂的包装和宣传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通知》明确指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唯一允许利用罂粟籽的生产企业,但其生产的罂粟籽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据了解,除了用于榨取食用油脂外,甘肃省农垦集团还将罂粟籽用于生产保健品和调味品。其下属一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应通知要求,回收并销毁这部分产品。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显示,目前标榜能对罂粟籽进行加工的生产企业为数不少,大多数企业声称拥有合法的灭活罂粟籽来源,质量有保障。而其由罂粟籽加工出来的产品也五花八门。譬如,某公司叫卖的产品就包括:鲜极粉(100%罂粟籽粉)、鲜极露(罂粟籽提取调味液)、鲜极精(罂粟籽提取调味精粉)。 记者随后致电一家北京生产企业广州地区销售电话,对方立即称有货,但要求记者亲自去黄埔大道西的该销售处购买。而其主打产品“鲜极粉(100%罂粟籽粉)”每公斤售价高达2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