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者婧)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机制正在向国际成熟轨道靠拢。昨天,北京市药监局首次对全市发布了对上市药品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结果。而另一个消息是,目前,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不良反应应急处理机制的程序起草已经完成,年内即可施行。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了《突发性群体药品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用以明确各级药监部门、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生产企业遇到突发事件后应该承担的职责。对此,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处长颜敏处长透露,药品不良反应应急处理机制是针对国家药监局内部做出及时反应的要求,目前其程序已起草完毕,年内可以正式实施。它的实施,将使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以控制,防止其蔓延和重复发生。
目前,国家药监局每3个月左右便会发布一次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市民可以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上第一时间看到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但这与国外更完善的检测体系相比,还远远不够。由于国内大多是仿制药很难监测,国内对药品的检测只能停留在医疗机构中进行,而国外的不良反应监测则多在药品生产企业。为了缩小这个差距,国家药监局即将建立的药品不良反应应急处理机制就是要建立实施企业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任何一个负责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同时,药监局还将逐步建立企业药品召回制度,解决并简化复杂的、麻烦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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