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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新标准 广式腊味两项指标不合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1:40 深圳商报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驻广州记者 李纪泽 通讯员 尤冠) 国家《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10月1日起正式执行。记者获悉,按新标准有关规定,仅“过氧化值”、“酸价”两个指标,目前在全国生产销售的广式腊味产品将全部不合格。

  据了解,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腊肉腊肠新国标新增加了6项卫生标准,只管卫生不论口味。新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即无论是生产何种腌腊肉制品的企业都应无条件达到标
准要求,其过渡期为一年,2005年10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销售到2006年9月30日止。

  省食品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广东的腊味跟湖南、四川的腊味,完全是不同的工艺,不同的风味,完全统一到一个标准,恐怕比较困难。因此该协会正酝酿起草一个地方性标准,并送报质监总局审批。省质监部门也表示,地方标准会以保留传统工艺为依据,但大前提是必须遵守国家统一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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