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刘菊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山东、上海等5个省、市的洗衣机生产主要基地的30家企业生产的30种产品。21日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合格2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7%。
我国是洗衣机生产大国,2004
年产销量超过2300万台,居世界第一位。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抽查结果基本能够反映目前我国洗衣机行业大中小企业及外资企业产品的质量状况,绝大多数企业产品的安全指标、性能指标基本能够符合标准要求。对洗衣机产品实施免检制度近4年来,一些较好的骨干企业取得了免检产品荣誉称号,其产品从零部件的选用到装配、内部布线规范、外观细腻、检测的各项指标均较好。
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是浙江赛亿电器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05-05型号为XPB62-68S规格为6.2kg的“赛亿”双桶洗衣机,其主要质量问题是在发热、机械危险、机械强度以及洗净性能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电机过热会使电机的绝缘下降,泄漏电流增大,容易造成触电危险。国家标准要求脱水桶在工作时不仅要有脱水盖、连动开关、制动等保护措施,而且脱水桶的上盖还要有一定的强度,否则会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而这种产品的脱水部分没有内压盖,脱水盖为可折叠式,并且在折叠的情况下脱水桶依然可以转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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