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问题”,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多次被议论的老问题,又是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个新命题。现在再来谈论“蛋糕问题”,伴随着新的实践,发展着新的认识。“蛋糕问题”,说到底,也就是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一要做大,二要分好”,就是说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公平,也就是说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处理好财富增长最大化和分配公平化的关系。
发展是硬道理。因此,“做大蛋糕”是前提,效率仍然要优先,这是应当坚定不移的原则。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把“蛋糕”做大了,广大社会成员提高生活、增加收入、改善居住、扩大就业等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需求才能有满足的可能。没有“蛋糕”,何论切分?如果生产力低下,社会财富贫乏,发奋劳动的人民群众从总体上仍处于贫困状况,这不是社会主义,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最大的不公。对于这一点切身体验、切肤之痛,我们不应淡忘。我们现在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把“蛋糕”做大,坚持效率优先,仍然是正确的。
然而“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密切相关的统一体,只有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更加兼顾公平,努力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内在统一,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的启动阶段,没有一定的收入差距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不能笼统地说差距都是坏事。然而如果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尤其是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如果这种差距甚至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以至于可能影响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和谐,这就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必须把分配公平的问题突出地提到极其重要的高度。效率优先,不是“唯效率论”,兼顾公平,不是简单的“公平第二”。12年前,也即南巡讲话的第二年,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地指出,对于贫富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问题,“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说,第一,解决“分好蛋糕”问题,要有条件、有基础、讲火候,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解决;第二,现在是突出地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这就是唯物论,这就是辩证法。
“分好蛋糕”,必须高度重视,轻视这个方面,也会影响“蛋糕”的做大;同时,“分好蛋糕”决不是走回头路,再搞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也是最大的不公。“分好蛋糕”,重点不在于结果,而在于公平的起点、公平的机制、公平的环境和公平的条件。关键在于建立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分配机制,保证竞争机会均等,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竞争起跑线和公正的利益竞争环境。这正如百米赛跑,只要起跑线是一样的,发令枪响,起跑是同时的,规则是同等的,那么比赛就是公平的,并非要一齐跑到终点才算公平。“分好蛋糕”主要是讲规则的公平,并不是讲不同能力、不同努力的人,都要得到同样的获取,这也是公平的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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