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学聪) 市统计局农调队近日出炉的最新数据显示,1至7月,本市郊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3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生活消费支出2963元,同比增长17.5%。经初步分析,这主要是由于市区县各部门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农民发展农业及二、三产业的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使农民增加生产投入。
“生产性收入对本市农民增收的贡献最大,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高达85.6%。”市统计
局农调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前7个月,本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83元,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3029元,同比增长11.6%;家庭经营收入1592元,增长13.1%;非生产性收入725元,增长13.1%。
截至7月底,本市农民人均生产性收入达到4621元,占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的86.4%,比上年增加499元,增长12.1%,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85.6%。不同功能区内农民增收各有特点。居住在城市功能拓展区内的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最高,达到6936元;城市发展新区内的农民收入增幅最高,增速13.3%;生态涵养发展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4650元,增长12.3%。
值得一提的是,农民生活支出增速快于收入,家庭经营费用同比增长了近三成。1至7月,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63元,同比增长17.5%,增速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家庭经营费用630元,同比增长29.2%,比上年同期多增加支出143元。这一方面说明,市区县各部门出台鼓励农民发展农业及二、三产业的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增加生产性投入;另一方面也显示,今年上半年,化肥、燃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较大幅度的增长,加大了农民生产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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