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4岁的魏女士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逛超市时竟被店员指责偷吃糖果。这场“不白之冤”让魏女士一气之下住进了医院。为此,魏女士将北京百佳首创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为自己恢复名誉,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近2万元。魏女士的丈夫郝先生在法庭上称,今年3月,魏女士和同事到百佳超市购物。结账后,从超市冲出一名店员,抓住魏女士问“有什么没结账?”随后就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包糖果说:“盯你很长时间了,这包糖里少的糖是你偷吃的!”魏女士解释自己患有严重的糖尿病,不可能偷吃。服
务员带她到监控室看当天的录像,结果没有看到任何能证明魏女士偷吃糖果的记录。但男服务员却一口咬定魏女士偷吃了糖。魏女士被气得浑身发抖,第二天便住进了医院。而被告则称,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名誉受损的证据,魏女士的社会评价也没有降低。“原告所患的脑梗塞和Ⅱ型糖尿病都不是生气引起的,是由于原告自己摄入油脂过多,运动过少造成的。我们没有诽谤。”和魏女士一起购物的朱女士当庭作了证。“我们当时结完账,那个服务员一把就揪住魏女士,好像要打人的样子。他当时威胁说:‘你看了录像别后悔!’可是监控录像看了好几遍,根本就没有偷吃的镜头。下午,超市来人提着东西来赔礼道歉,但当时她已经卧床不起了。”
从百佳超市提供的监控录像中看到,魏女士在糖果柜台前来回看了几次,但看不出魏女士有“偷吃”动作。魏女士的代理人说:“顾客来回选购商品是正常的,这恰好证明了魏女士的清白。”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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