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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广告今起审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3:56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根据今起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今天起在本市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对于目前已在发布中尚未取得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广告申请人必须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2005年8月1日后,凡是未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批准的广告,不得让媒体继续发布。保健

食品广告审查受理地点为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河南南路288号怡丰大厦底楼大厅。

  作者:□许沁 靳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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