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发声明承认跪乞广告未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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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7:12 东方早报 | ||||||||
2005年6月15日,成都市王府井百货麦当劳餐厅,据一些人称有损中国人形象地广告在餐厅反复播放。这是涉嫌的主要内容。摄影/江宏景(图片来源:成都商报) 早报记者 单芸 麦当劳(中国)市场部昨晚6时左右给早报发来声明。声明承认麦当劳优值选广告系列之“跪乞”广告由于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因此在21日全面停播。并对接受各地媒体采访时给出的错误信息表示道歉。
麦当劳这份关于停播“追债篇”电视广告片的媒体声明中称:“麦当劳广告代理商李奥贝纳公司在该广告的审批程序方面存在失误,以致产生混乱,误导我们相信该广告已经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因此,当一些媒体询问该广告是否已经通过审批时,我们又将这个错误的信息转达给了媒体。”声明表示,麦当劳公司为该广告片所造成的反响和误解深表歉意。因为其表现手法过于夸张,生硬搞笑,偏离了社会的普遍接受能力。麦当劳对此非常遗憾,并再次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歉意。 那么,为什么没有经过审批的广告能够在上海、西安、郑州、成都等地电视台播出呢?广告学专家对此解释说,广告审批过程应该是先通过工商部门拿到广告核准审批的文号,然后再到媒体审批部门审批,经过媒体的审批部门审批之后,才能播出。 “也就是说,如果这条广告在审批程序方面存在失误,那么应该有可能在3个环节出现问题,首先肯定是广告制作公司本身,然后是工商审批部门,最后就是播放媒体方面。”上海外国语大学广告系主任姜智彬还认为,现在很多广告往往问题出在广告公司上。他们拿给工商审批的是一个片子,但是拿给媒体播放的时候,可能是另一个片子。 此前,上海电视台电视剧频道广告代理浩腾媒体方面始终避免谈及任何有关麦当劳和麦当劳的《讨债篇》,其负责人方先生每次听到记者说出“麦当劳”三个字就立刻挂断电话。 姜智彬说:“除非广告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批后,才有可能在全国各个城市播放,否则广告在哪个城市播出,就必须经过当地的工商部门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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