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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属违规 陈小艺代言一广告叫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9日 21:53 北京晚报

  北京市工商局:明星广告出现“我吃、我喝、我用……”就是典型的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应在禁止之列

  “笨熊,喝!”由演员陈小艺和她的宝贝儿子为一种知名的保健品口服液做的两个版本的广告,目前均已在北京电视台等部分电视媒体停播。今天,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

  在这则口服液产品广告中,演员陈小艺和他的儿子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广告内容不规范”。

  “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宣传推介产品,更具欺骗性。”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虚假广告误导了无数消费者,而如果明星在其中亲身“示范”,现身说法,因为他们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就会很容易混淆视听,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成为虚假违法广告不折不扣的“帮凶”。据悉,目前本市正在开展的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中,明星等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被列为查处重点。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在一些产品广告中,影视明星如果使用了“我用(吃、喝)了以后……”等语言,就是典型的以消费者形象出现,应在被禁止之列。比如,刘嘉玲在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中宣称“使用28天后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等都是不规范的。

  记者昨晚在黄金时段留意了一下各地电视媒体广告,发现还有一些明星在现身说法,以消费者身份出现在保健品、洗发水等产品广告中。但没有看到由陈小艺代言的口服液广告和刘嘉玲代言的SK-Ⅱ广告。

  广告界有关专家认为,利用人们对名人的崇拜心理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是如今商家进行广告宣传的常用手段之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代言明星根本就没有使用过某种产品,这其实就是误导宣传。专家认为,随着影视制作技术的成熟和多样化,广告的表现形式也应该丰富多彩,只要有好的创意,好的制作手段,不用明星,广告一样可以做得吸引人。(记者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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