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国外携带税后商品出机场视为偷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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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9:57 外交部网站 | ||||||||
近日,某中国公民从巴黎返回香港时,临时取消当日航班,改为乘次日新加坡航空公司航班返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购买的已办理退税的路易·维登手提包带出机场,被机场海关查扣并处以高额罚款。 机场方面称,如已办理商品退税手续,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再把货物带出机场,否则将被视为涉嫌偷税。
外交部领事司在此提醒,如中国公民在外旅行时出现上述类似情况,请主动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妥善处理,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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