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月饼应扣缴员工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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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10:0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鹏 通讯员 王锦绘) 时值中秋前夕,现在不少单位都向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月饼、礼券或是月饼票,市地税局5日提醒有关纳税人,这些收入虽然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形式发放,但也应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近期市地税局在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企业在逢年过节中发给员工的实物或其他代用券,大多数没有并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这已经构成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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