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餐饮 > 薯条含超量致癌物 > 正文
 

美国加州检察长起诉快餐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1:17 解放日报

  炸薯条,必须标明“含致癌物

  新华社洛杉矶8月27日电 (记者 陈勇)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比尔-洛克耶尔日前对9家著名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提起诉讼,要求法庭强制它们用警告性标签标明其炸薯条、薯片中致癌物丙烯酰胺的含量。这是美国检察机关首次就炸薯条含致癌物问题提出诉讼。

  据《洛杉矶时报》27日报道,被洛克耶尔指控的快餐店包括麦当劳、肯德基、汉堡王等,食品制造商包括宝洁等,根据美国的法律,企业必须向公众“清楚而合理地”标明其产品中潜在的危险物质。洛克耶尔强调,他并不是鼓动人们不吃炸薯条,但消费者有权知道他们所吃的炸薯条中有超量的致癌物质。

  科学界已经证明,高含量的丙烯酰胺能使实验动物患生殖系统癌症。1990年起,加州法律将它列入致癌物之列。2002年,瑞典科学家首次证实,土豆等富含淀粉的食物在高温烹炸下会产生过量丙烯酰胺,这使炸薯条和薯片对健康的危害第一次被认识到。但是,大多数美国人对这些信息不一定了解。

  洛克耶尔在起诉书中援引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的数据指出,快餐店的法式炸薯条中丙烯酰胺的含量,平均达到法律要求必须提出警告含量的125倍;而超市中销售的薯片中的丙烯酰胺含量,是警告含量的75倍。近年来已有一些消费者团体为丙烯酰胺问题起诉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

  为连锁快餐店和食品制造商辩护的律师则说,炸薯条加上警告性标签可能起误导作用,消费者会认为只有快餐店制作的炸薯条和薯片才含丙烯酰胺。而事实上,哪怕消费者自己用土豆高温烹炸制作食品,也会含有这种物质。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