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8月8日电 (记者 任硌) 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主厨吴林离职被该公司要求承担250万元违约金的劳动争议上诉案件,日前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作出裁决。
2003年7月18日,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与吴林签订聘用协议,约定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聘用吴林为该公司顾问,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年薪30万元,并配备高级轿车和住
房;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吴林不得在聘用期内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
2004年7月9日后,吴林未再到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上班。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以吴林无故离职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吴林应当支付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吴林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要求驳回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的赔偿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林与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签订的聘用协议合法有效,吴林于2004年7月9日后未到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上班,故应认定吴林的行为属擅自离职,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于2004年8月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未超过仲裁申诉时效。据此判决吴林到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违约金250万元。
吴林不服一审判决,以其并非无故离职,且谭氏官府菜餐饮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已过仲裁申诉时效为由,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支持其一审提出的诉讼请求。二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供新的证据,经法庭辩论及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日作出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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