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集团关于近900箱酸牛奶提前出厂的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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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6:15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日前,媒体以“河北三鹿陷入早产奶丑闻”为题,报道了天津河西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点查获了近900箱涉嫌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酸牛奶一事,8日三鹿集团给新浪财经发来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三鹿集团关于“近900箱酸牛奶提前出厂”的情况说明 7月5日下午,天津市河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三鹿酸牛奶批发商仓库内查出近900箱标注生产日期为7月6日的三鹿酸牛奶。获此信息,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前往生产厂和市场进行彻底调查。现将调查结果进行如下说明: 经调查,近期三鹿酸牛奶在天津、衡水、沧州市场销售出现断货现象,销售部与仓库管理个别人员违犯公司产品出厂管理规定,将7月4日下线的并正在检测过程中的产品提前出厂。同时,销售人员与代理商约定产品先送到代理商仓库,等待检测结果出来确认合格后,代理商方可将该批次产品于7月6日上市销售,否则不准上市。该批产品经检测为合格产品。 三鹿始终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依据《产品质量法》释义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释义,“生产日期是生产者生产的成品经过检验的日期,它是产品的产出日期”。据此,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将罐装、封口、冷却降温后,以及需要继续发酵的时间(指发酵乳)和检验时间计算在内。因此,该批产品2005年7月4日下线,标注生产日期为2005年7月6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此事发生后,一些媒体以“三鹿涉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三鹿早产奶”等为题进行报道。三鹿对新闻媒体的关注表示欢迎和衷心感谢,但900件三鹿酸牛奶不存在提前标注或伪造生产日期问题。 此事的发生尽管是偶然现象,但暴露了公司还存在着管理不严密的疏漏。公司已对销售部、仓库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此批产品由于个别人员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使一些媒体和消费者对三鹿酸牛奶产生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疑虑,我们对此表示歉意。通过此事,三鹿深切体味到媒体和消费者对三鹿的关爱。我们更加认识到,食品质量无小事,日常精细管理同样无小事。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今后,三鹿一如既往地欢迎各级职能监督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对三鹿进行监督,我们一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广大消费者奉献安全高品质的食品,让社会让广大消费者放心。 石家庄三鹿集团 二○○五年七月八日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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