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军华/文
“前后相差不到几分钟,却白白多花了近20元钱。”提起这事,出租车司机于先生就一肚子气。原来,就在7月3日晚11时55分左右,于先生和往常一样到加油站加油,谁知刚结完账,就获知油价从零时开始下调,一升汽油下降了四毛多钱。
按理说,油费下调,最高兴的应该是出租车司机和有车一族。可让于先生气愤的是,降价这事自己为什么事先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哪怕提前5分钟,我也不会多花这冤枉钱。现如今,人们都说消费者应该有消费知情权,可在油价方面为什么每次都来突然袭击?”
今天上午,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司机朋友,人们的答复近乎一致:降价是好事,但好事没做好,如果能提前通知一声,人们容易接受。
据悉,此次调价是今年以来我国成品油市场的第7次调价。本次调价,汽油价格做了近年来最大幅度的调整,下调后的价格已经达到今年最低。
从去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价格的涨落每月调整一次,尽管老百姓目前对于油价的不断涨跌已经逐渐适应,但对于每次价格的升或降以及时间的不确定性,也确实让人们感觉无所适从。
同样,在电信部门宣布取消电话初装费的最后一刻,有许多朋友也为之花费了一笔冤枉钱。
有读者认为,这种消息不对称性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伤害。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魏晓东律师认为,从理论上讲,有关部门如果在降价前将消息告诉消费者一方,就不属于侵权。作为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同时获知降价消息才合乎公平原则。
“如今都说把消费者当作上帝,可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我们不想做什么上帝,只要企业、商家能把我们作为应该得到起码尊重的消费者就行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