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20日起,部分在沪销售的化学药品调价。按规定,此次公布的药品零售价为最高零售价,各药品销售企业及医疗机构不得高于但可低于公布价销售药品,仅需报备。市民到药店特别是民营药店配药,不妨试试要求店家给个“优惠价”或者“促销价”。一些包装较为简易的外地产药品,往往存在较大的还价空间,因为批发价由供需双方在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范围内协商确定,非常“活络”。
据悉,在生产企业中通过GMP制药企业质量规范认证的企业因其质量管理水平较高,所产药品零售价一般都高于非GMP企业生产的同一种药,有的要高出约50%。病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购药效相同、价格适宜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