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4月16日报道:“阴”和“阳”只是一字之差,蚌埠市28岁的邱志却为这样的一字之差吃尽了苦头。昨天,他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我的痰涂片查结核杆菌明明化验报告上记载的是“阴(-)”,即没有找到抗酸杆菌,为何医生却在病历上记成了“涂阳”?
邱志是蚌埠市郊区吴小街乡后圩村村民。去年2月因患感冒引起咳嗽,前往蚌埠市一家医院就诊,诊断为肺结核,经治疗效果不明显。遂前往蚌埠市传染病医院进行确诊治疗。经
过几个月断断续续的治疗后,去年10月不得不前往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实施了右肺上叶切除术。切除的标本经病理检查未见典型结核性病变,医院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上写着:“符合慢性化脓性病变”。
一次偶然的机会,邱志发现自己去年3月2日在蚌埠市传染病医院的痰涂片检查结果有异:化验室登记的是阴性,而门诊病历上却记载为阳性。邱志认为,正是这“阴阳”之差,导致了其按肺结核治疗长达七个月之久,延误了病情,最终形成慢性肺脓肿,切除右上肺叶。为此,邱志向蚌埠市传染病医院提出了赔偿8万元损失费(含4万元医药费)的要求。
蚌埠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就此召开鉴定会分析认为:根据邱志的症状、体征及胸片,临床诊断为肺结核是成立的,医院的治疗无原则性错误;传染病医院肺科医生将痰涂片查结核杆菌记载为“涂(阳)”,是医生责任心不强所导致的错误,与邱志最终切除右上肺无直接因果关系。据此,该委员会得出结论:邱志医疗事件不属医疗事故。
就“阴”差“阳”错一事,记者专程赶赴蚌埠采访了蚌埠市传染病医院院长陈继。陈院长认为:化验报告上“阴”性,医生记成“涂(阳)”是医生的笔误。
邱志对蚌埠市的鉴定结果不服,目前已向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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