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5日电 据《呼和浩特晚报》报道,最近,记者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反映他在购买手机索取发票时,竟被店主要求交纳“发票税”。这位读者气愤地质问:顾客交纳发票税,这是谁家的规矩?!
根据这位读者的反映,记者进行了暗访。结果发现,确如这位读者所说,在呼和浩特市的手机市场中,普遍存在买手机只开收据,若要发票,则被要求交纳货款4%-6%“发票税”的怪现象。以一款“西门子1118”为例,若顾客不要发票,则能以970元-990元价格出售;若要发票,给你两种选择:一是再交手机费4%-6%的税费,另一种手机价格再往上涨一点。只要不是傻子,谁都明白这两个“损招”不都是典型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吗”?
消费者不知这是依据什么定出来的,而商家也是很无奈:为了争夺市场,手机都压到了最低价,如果顾客再索要发票,经销商无法逃避合法“义务”,“吃亏”就更大了。但呼和浩特市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记者:经销商应无偿地给顾客开具发票,不管是什么原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