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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15日 08:17 新华网
新华网宁波3月15日电(记者郑黎) 看似不起眼的小手电筒,近日却活生生地炸飞了一位家中“顶梁柱”的右手。令人尴尬的是由于缺乏相关标准,有关部门对此产品是否“合格”,一时还难下技术结论。 遭遇这起惨祸的王群占,今年41岁,家住河南宝丰县店西村,开了一个修车铺作为一家老少的生计。2月13日晚7时,王群占觉得在村里小卖部新买的充电式手电筒光线太暗,便按照说明书,把电筒插头插入插座进行第一次充电。就在这一瞬间,随着“轰”的一声巨响,王群占顿时失去知觉不省人事,握着电筒右手被炸得稀烂。家人赶紧送往当地医院,医生发现,手掌已粉碎性骨折无法修复,只得从手腕关节处实施了断肢手术。 经查,酿成这起惨祸的“强光牌”手电筒为私企浙江余姚泗门三环实业灯具厂。余姚质量技监局迅速将样品送有关权威机构检验,由于国家至今对此类产品缺乏统一技术质量标准,受理单位表示难以作出结论性意见。 有关专家认为,充电式手电筒若内部有杂质,产生化学反应极易引起爆炸,故肇事电筒无疑当属伪劣产品。 宁波市质量技监局局长贺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近年来小家电行业发展较快,一些个私小企业也纷纷上马。由于相关行业、企业标准滞后,给质量技监部门执法监管带来诸多“盲点”、“难点”,“电筒炸弹”鉴定遭遇尴尬事表明,解决这个问题已迫在眉睫。 据了解,现宁波市质量技监局已组织了全市各县(市)区稽查执法队,对全市200多家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各乡镇生产厂家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封了一批类似可疑产品。同时,余姚市有关方面领导已启程前往宝丰县,力求对炸手事故有一个较妥善的解决。(完) 所属特殊专题:3.15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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