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马路穿过小区 查阅信息要掏钱3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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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20: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文/图本报记者 夏杨 实习生 刘蓉 针对某小区“修马路信息”事件,专家指出,既定城市规划信息应向市民免费公开 广州市某住宅小区的居民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购房入住小区一年多了,突然听说要开条马路横穿小区!这一切他们购房前从未听说过。为核实这一消息,他们多方查询未果,最后
有市民质疑:为什么市民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这么少?城市规划信息只有交钱才能了解吗?一张小区城市规划图纸要不要那么贵……记者就此事展开一系列调查。 小区惊诧:购房一年多才知要修路 日前住在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某小区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一个情况:他一年前购买的房子就在这小区靠近南北区之间的通道边上,最近流传的一个信息让他们感到吃惊:有一条城市规划路将在南北区之间穿过,东西向平行于中山大道,小区的宁静将因此失去。王先生问记者:这是不是真的?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信息他们以前都不知道?! 王先生说,他购买房子时,看重的是这里幽静的环境与合理的布局,从没听说会有一条马路穿过小区,如果知道就不可能选择这里。“我所买的房子就在将来要修的这条路的边上,道路开通后门前车来车往,一方面很吵闹,另一方面小孩和老人在小区内走动都要横穿马路,很不安全。” 和王先生一样,目前小区内很多居民都有意见,但是他们大部分并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 就在记者多方了解情况时,一小区居民打来的电话说,事情已经被证实了!他是在小区的城市规划图上得到确认的。他非常气愤地对记者说,为了解这种信息查过很多网页,跑了很多部门,用了两三天时间,最后还是花了三四百元钱从规划部门买了一张打印的城市规划图纸,才获到确切的信息。 他因此质问:“查询公共信息的渠道为什么这么少?这种城市公共信息政府本该公布出来让市民免费查询的,现在怎么成了一种收费行为?打印一张图纸值这么多钱?”
记者亲历:查阅规划打张图:350元! 为了解市民查阅城市规划信息收费的实际情况,体验市民感受,记者以一个普通市民的身份前往有关部门。 按照那位市民的指点,记者直接来到广州市规划局。群众接待室一位部门负责人说,这种信息要到旁边的一个办公室查询。记者随即来到广州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讲述了自己的“遭遇”。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小区规划信息可以在规划局免费查阅,但要了解小区城市规划信息,只有购买小区的城市规划图才能了解清楚。工作人员介绍了具体的办事程序:先到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小区所在的“位置图”,每张75元。然后拿到该服务中心,他们将按照“位置图”所显示的具体位置,打印相应的城市规划图,打印纸规格为A3纸,每张收费250元。 〉比障挛纾钦呃吹轿挥诠阒菔薪ㄉ璐舐砺返墓阒菔谐鞘泄婊辈馍杓蒲芯吭汗┣笫夜郝颉拔恢猛肌薄9ぷ魅嗽卑凑占钦咛峁┑男∏轿荒贸鲆淮蟊镜赝疾幔蠹钦咦约翰樵乃蛴〉木咛? 位置,并明确表示,如果要当时取图的话,每张是100元,两天后取图的,则是75元。 记者翻看这种写着“内部用图”字样的图纸,发现那个小区的整个规划图涉及4张图纸,如果要将整个小区的规划图都打印出来,要购买3到4张图纸才行。仅打印这种供广州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参考用的“位置图”,就要400元!记者只打印了其中一张,然后来到了广州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交了250元,打印出了小区的城市规划图。工作人员指着地图向记者解释有关小区的城市规划建设情况。记者在地图上看到,市民所议论的那个位置,果然有一条横贯东西的城市规划路,只是这条路什么时候开通在地图上无法看出来。 工作人员说,这些图都是内部资料,250元属于资料费、信息费和打印费,除此之外目前没有其他途径可以了解到这一信息。他还说,每天都有许多市民前来购买图纸。 专家看法:城市规划定论应免费公开 “小区通马路”引发的纠纷,有市民认为是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造成的。有行内人士则指出,对于一些与小区相关的城市规划信息,界定开发商是不是尽到告知义务的问题,关键是市民有没有专门向开发商询问,且有没有写进合同,购销双方是合同关系,合同上怎么写就怎么办事。 这也是个实在的问题,但似乎不是问题的关键。记者采访广州市律师协会房产委员会许奋飞主任时,他这样分析说:“问题的关键是,如果市民可以很容易地了解到城市规划的信息,这种事情就可能避免了。” 许奋飞同时指出,已经有定论的城市规划信息,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将其免费公开。“作为国家政府机关单位,拿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办事是没有理由的。" 据了解,在欧美很多国家,城市规划信息非常重视公众的意见,一个新项目的初步想法首先公示于众,然后进行听证,吸纳公众的智慧,让项目能更加成熟,并在实践中完善起来。国外城市规划的过程都要公开,何况规划的结果呢,市民更应该有了解的权利。 广东省房地产协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郭巍青教授接受采访说:“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关键是规划部门的做法与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还有距离。查询这样一条简单的城市规划信息就要花350元,这相当于一个下岗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你让市民如何去了解这些信息?” 规划部门:目前唯如此,公开待时日 城市规划信息对于一个尚在开发建设中的小区来说,的确非常重要,一条路会使一个楼盘变成死盘,也会使一个死盘“咸鱼翻生”。对于有关购房的重要信息,是否只有购买城市规划图这一条途径才能了解到? 记者打电话到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再次询问,局宣传处的董处长坦言,目前要获得小区周边城市规划的相关信息,的确只能去规划局的咨询服务中心了解。至于为什么收费,且收费这么高,董处长解释说:“中心是规划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国家没有钱拨给他们。两张图花350元,是物价局规定的咨询费和信息费等费用。”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规划部门也在努力将有关规划信息通过一些免费渠道向社会公开。董处长表示,现在像小区内的规划信息已经在“规划在线”网上公开了,以后小区周边以及整个城市的规划信息也会加快进度增加其透明度,让市民能通过更多的渠道,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所需的信息。 购房忠告:看“五证”还要看“规划” 市民希望政府将来能够将这些城市规划信息通过某种渠道免费向市民公开,而目前尚没有公开的情况下,如何在购买房产时避免那些没必要的麻烦呢?有关专家向市民提出了一些建议和忠告。 有购房者说,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尽到告知责任,自己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享有。对此,许奋飞认为,知情权是建立在购房者问的基础上,购房者一旦问开发商相关内容,开发商就有告知的义务,若其拒绝告知,才算侵犯了购房者的知情权。所以市民购房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小区规划与相关城市规划情况,并把一些信息写进合同书中,保障自己的权益。他还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是一种合同关系。买方要与开发商充分交流,把自己真正想要的楼盘功能以及服务说出来,并在合同中体现,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权利,并在房子遇到问题时有凭有据地与开发商理论。 许奋飞建议,要保存好楼盘的宣传广告。他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房屋出卖人对开发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商品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些广告中,开发商可能会介绍楼盘的一些配套设施,比如幼儿园、会所、超市等直接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开发商一旦不能兑现,购房者就可以此作为法律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郭巍青教授也提醒市民,作为消费者,在购房前不仅仅要看“五证”,还要搞清开发商的来龙去脉,先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一下该楼盘开发商的有关情况,看看有没有违规开发的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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