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国人可申领“绿卡” 连续居留我国满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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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 09:29 天府早报 | |||||||||||||
成都开办“绿卡”了!昨(18)日,成都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通报:今后,凡在蓉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人均可到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中心登记申领,警方将在半年内完成申领业务。若有疑难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6407067。(记者周海波) 申领条件
连续居留我国满5年 申请在成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成都直接投资、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而纳税记录良好的; ★在成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我国国内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纳税记录良好的;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如果本人愿意到成都申领“绿卡”,也可进行办理; ★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还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并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居留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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