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苍蝇索赔一万 消协称消费维权不能漫天要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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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 07:35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在啤酒中吃出一只苍蝇,竟要店方赔偿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日前,在绍兴县发生的这起事件让当地消费者协会伤透了脑筋。该消协通过本报呼吁,消费维权不能漫天要价! 季先生于日前邀请几个朋友在绍兴县柯桥城区湖西路的一家酒店用餐,从一瓶浙江产的啤酒中吃出了一只苍蝇。季先生以“该事件造成他的朋友们十分不快”为由,向县消费
接到投诉后,绍兴县消协先后多次派人进行调查调解,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虽然酒店最终同意赔偿相关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并补偿每箱价格48元的啤酒10箱,但季先生一再坚持酒店赔偿10000元以上。由于差距太大,调解最终没有成功。至今,季先生连酒店同意赔偿的医药费、误工费和啤酒都没能拿到。 绍兴县消费者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说,遇到一点点伤害就提出巨额赔偿,超出了消费维权的“度”,违背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有关部门不会也不好支持,而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记者 施予 通讯员 孙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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