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生产期过1天就变质 沃尔玛欲50元了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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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9日 13:01 《巷报》 | ||||||||||
保质期3天的蛋糕,生产期刚过1天就变质了,长春沃尔玛银座店拒绝解释变质原因,长春市民齐先生表示,一定要向沃尔玛讨个说法 巷报记者 韩琦 冬雨/报道 蛋糕变质欲赔50元
保质期3天的蛋糕,生产期刚过1天就变质,长春沃尔玛银座店不但拒绝解释变质原因,还先是打着《消法》旗号只赔8元,后又以“回头客”为由,欲补偿50元了事。 据长春市民齐先生介绍,7月15日,他爱人在长春沃尔玛银座店买了一块价值4.14元的无蔗糖海绵蛋糕。第二天早上齐先生吃时才发现,蛋糕里竟然长了发霉的蓝色斑点。 16日15时,齐先生的爱人来到沃尔玛银座店询问原因,该店前台销售经理石惠敏称超市可按《消法》相关规定赔偿蛋糕价格的两倍,即8元钱。齐先生已经吃了发霉的蛋糕,超市不但没有表示歉意,也没有询问齐先生的身体状况,齐先生的爱人对他们的态度非常不满,要求精神赔偿。但沃尔玛只坚持赔8元钱。 当天19时许,齐先生陪爱人再次来到该店进行协商。齐先生提出,前几天该店由于出售的香肠有问题而赔偿消费者200元,他这次也应得到200元钱赔偿。沃尔玛前台销售经理尝了蛋糕后,承认确实变质,称可能是糖放多了。但齐先生的爱人表示她买的是为糖尿病患者专门烤制的无蔗糖蛋糕。 协商过程中,沃尔玛始终也没有给出蛋糕变质的原因,并拒绝了齐先生的索赔要求,不过由于齐先生是该店的老顾客,可赔偿他50元钱。 超市补开蛋糕发票 在齐先生拿来的蛋糕中,记者清楚地看到蛋糕里长满了发霉的蓝色斑点,蛋糕的标签上清楚地标示着生产日期为2004年7月15日19时47分,保质期到2004年7月18日。7月16日20时30分左右,记者随同齐先生及其他爱人来到长春沃尔玛银座店。 前台销售经理石惠敏开始态度非常坚决,称只能按先前的方式进行赔偿。当得知记者的身份时,立即表示超市是按《消法》处理此事的。当记者提出《消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时,石惠敏一言不发,记者又询问50元的赔偿是根据何种法规作出的。石惠敏称如果记者调查此事,则必须和长春沃尔玛前进广场分店宣传部门联系,并由上级经理对此事进行调解。 齐先生要求石惠敏开具蛋糕是在该超市购买的相关凭证,石惠敏称购物小票和蛋糕标签就可以证明蛋糕是在该超市购买的,但拒绝在购物小票上加盖公章。后来齐先生要求超市为他们开具发票,石惠敏才让前台工作人员为齐先生补开发票。 讨说法不是为了钱 齐先生说,他讨个说法并不是为了要钱。 他认为,店内自制的产品出现问题,超市方应该认真查找事件源头,把问题原因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8元钱或50元钱绝不能成为超市逃避公众质量监督的借口。 保质期内蛋糕变质的原因究竟出在哪个环节,由于当天沃尔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没有上班,记者未能联系到他们。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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