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拍板息斯敏可服 服用时须严格遵医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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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9日 07:2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张迪) 针对近来一直备受大众关注的“息斯敏”(阿司咪唑)可能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表示,只要患者严格遵医嘱,“息斯敏”是可以用于临床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此外,药监局要求生产企业严密观察和监测该药品的不良反应,提示临床注意合理使用。 经有关部门研究分析,表明“息斯敏”的主要严重不良反应为:心血管系统反应和
据介绍,在2002年时,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已通报了“息斯敏”的安全隐患问题。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处处长颜敏表示,截至目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30例不良反应报告,但没有收到死亡病例报告。他表示,经过分析评价,息斯敏只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药品说明书合理使用,可以用于临床上治疗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 “息斯敏”1988年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在我国注册上市,并广泛应用于临床。过去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慢性荨麻疹和其他过敏性疾病。2004年2月13日,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修订为“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日一片3毫克”。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生产企业严密观察和监测这一药品的不良反应,并提醒广大公众服用“息斯敏”后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可向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医生也应权衡利弊后确定临床用药,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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