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吃蛇一天可逾10吨食“野味”有望明令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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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 14:23 粤港信息日报 | |||
本报讯从10月1日起,深圳将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禁止食用包括蛇在内的野生动物。前日,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人透露,《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经过一审后,将于8月底二审通过,从10月1日起正式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否则,食客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 目前,深圳已明确禁止经营包括蛇在内的所有野生动物。5月初,深圳市野生动物保护 深圳市人大有关负责人透露,《草案》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后,如8月底获二审通过将颁布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从今年10月1日起。按照规定,《草案》颁布实施之后,可以食用的野生动物仅限于依法驯养繁殖成功、能够大量饲养并经国家或者广东省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食用且检疫合格的。深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庄平第科长说,禁食野味的法规颁布实施之后,蛇类肯定被明确列为禁食范围之列。原因在于,目前深圳所有食用蛇类均属野生动物,且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饲养蛇类的现象。 据悉,在深圳明令禁止宰杀、经营野生动物之前,全市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饮场所有800多家,每年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深圳销售的野生动物有近800吨,其中仅蛇类的最高日消耗量就可达10吨以上。 普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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