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3日06:00 南方都市报

 

 

  与G20国家合力追逃追赃,成为即将召开的G 20领导人峰会的一大看点。在中国的推动下,反腐败议题将成为杭州峰会的重点之一。值得期待的是,此次杭州峰会上携手追逃追赃“再升级”,已经有三大追逃追赃举措在前期筹备讨论中获得原则核定。

  第一项举措是将推动G 20制定追逃追赃高级别原则。目前有关“高级别原则”的细节暂未公布,业内人士预期,高级别原则将针对此前一段时间追逃追赃中的难点作出相关规定。

  第二项举措是将推动G 20在华设立追逃追赃研究中心。据了解,这将是G 20框架下设置的首个追逃追赃研究中心。

  第三项举措则是推动制定反腐败2017-2018年行动计划。南都记者了解到,2014年的G 20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上曾制定《反腐败2015—2016年行动计划》,就提高政府公共部门透明度和对官员资产的披露、建立G 20财产追回制度、拒绝腐败分子入境等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该计划被外界评价为G 20框架下合作反腐的里程碑。

  而《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是在今年1月份G 20反腐败工作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启动研究制定的。会上,各方表示将采取行动落实“拒绝避风港”承诺,在腐败人员遣返、资产返还等方面加强务实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

  对此次G 20领导人峰会即将通过的三项举措,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称之为“构建原则、机制、行动三位一体的反腐败格局”,将让腐败分子在G 20国家“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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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外追逃追赃重要举措

  ●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

  ●2014年7月22日,中国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为期半年的“猎狐”行动实现了在西欧、北美和非洲等地的突破。

  ●2014年10月,中国与美国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地区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为追逃追赃构建了国际反腐合作新秩序的“雏形”。

  ●2014年11月,二十国集团(G20)峰会成员领导人核准《2015- 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要求采取行动建设反腐败合作网络,包括加强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罪港,让全球反腐败合作更加深入。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建立起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中国完成了11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谈判,使这两类条约总数达到91项,实现各大洲覆盖。中国还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

  ●2015年以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继续发力,并于3月底决定启动“天网”行动,其中从4月1日起组织开展的“猎狐2015”专项行动是“天网”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对象是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腐案件外逃人员。 新华社

责任编辑:张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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