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i美股 李雪
GDC较早开始运营VPF(虚拟拷贝费)模式。而且也将运用VPF模式来拓展中南美洲市场。那么我们下面就以VPF为例详解VPF模式。
一 VPF兴起背景
近些年全球的数字影院发展迅速,数字影院屏幕由2009年的1.64万增至2012年8.97万;预计2015年将增至12.93万,2012年到201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2.9%。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电影产业从制作到发行都步入数字化进程,制片方从胶片模式过渡到数字拍摄、存储和拷贝等环节约了大量成本,而影院如何获得资金支持、找到适当的数字影院转换模式则成为更为现实的问题。
鉴于此,2005年好莱坞几大片商联合制定的DCI技术标准出台,并在此基础上推出虚拟拷贝费(VPF)模式,旨在为影院更换数字设备提供资金支持。
二 VPF模式
从定义来看,虚拟拷贝费即胶片拷贝费和数字拷贝费之间的差额(虚拟拷贝费=胶片拷贝费-数字拷贝费)。
简单来说,VPF模式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电影制片方或发行方(简称片方)向第三方(包括VPF的管理方或者设备提供商)支付VPF,并以此来赞助影院购买数字设备的模式,而获得赞助的影院也承担着对片方的电影实行数字放映的责任。
三 VPF四类角色
由此可见,VPF模式涉及到四类角色:片方、管理方(Administrator)、设备提供商(VPF Deployment Entity)和影院。
片方非常愿意电影以数字方式发行电影,因为相比胶片方式可以节约很多成本;他们将所节约的成本即VPF用来资助影院向设备商购买数字影院设备。
设备提供商向影院提供数字影院设备。影院通过VPF模式购买数字影院设备,并必须为资助VPF的片方电影提供数字放映。
管理方负责VPF模式的监督和管理,从片方收取VPF,并支付给设备商(如果设备商没有收回所有设备销售额),或者影院(如果影院已经完全支付了数字设备费用)。管理方在此过程中与电影院和制作方的关系很重要,包括签署VPF协议以及后期制作服务,最后收取服务费。
VPF的高低受三个因素影响,包括地理位置(不同国家区别较大)、合同时间长短,以及合同包括的屏幕数量。
VPF的风险包括视频等其他电影播放渠道的增长将使得影院电影放映数量的减少,从而造成某些VPF协议的提前终止。
目前,国际上充当VFP第三方(管理方或设备提供商)的公司包括美国的Cinedigm、欧洲的AAM公司和XDC公司等,下面将着重介绍香港的环球数码(GDC技术)公司在这方面的探索。
四 VPF模式探索
GDC的VPF模式运营起步较早。2009年3月,GDC与迪士尼签订了面向亚洲电影院的VPF协议,此前参与到GDC资助亚洲电影院VPF计划的片方包括与福克斯、派拉蒙和环球。
截止目前,GDC已经与包括好莱坞的制片方等签署超过200个VPF协议;2013年下半年GDC将开始联合好莱坞制片方在中南美洲推广VPF模式,因为该地区的胶转数(胶片影院改造成数字影院)的需求较高。
GDC技术是通过旗下GDC数字影院网络(GDC Digital Cinema Network) 来运营全球的VPF模式,目前在香港、日本和美国有分公司。2010年GDC没有来自VPF的收入,2011年9月GDC并入来自香港GDC数字影院网络的VPF协议下的数字影院设备销售收入。
2011年和2012年GDC来自VPF的收入(包括VPF服务费用和VPF协议下的数字设备销售收入)营收占比分别为1.2%和3.6%。
五 VPF模式各地运营差异
GDC的VPF模式在香港、美国和日本的运营情况不尽相同。
香港GDC数字影院网络既是VPF协议的管理者,获得VPF服务费用;又是设备提供商,直到合同期结束保留所有VPF费用和VPF相关 的数字影院设备销售收入。
在日本和美国,GDC数字影院网络仅仅是VPF管理者,获得相应服务费用。
日本GDC数字影院网络VPF协议的设备安装启动期(roll-out period)在2014年结束,美国将在2013年或20114年结束。
在美国,VPF是固定年限和固定费用;而在香港和日本,固定费用,但不固定年限,时间一般是自设备安装起十年,或者成本全部回收之时。
GDC表示未来VPF贡献的收入不会有较大占比。
值得注意的一个情况是,中国影院大多是自主购买或租赁数字影院设备,很少采用VFP模式,这与中国的票房分成模式及相关制度有关。(i美股 李雪)
参考资料:
1, 环球数码(GDC技术)招股书;
2, 《数字影院转换的主流商业模式分析:第三方与虚拟拷贝费》,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