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本报讯 (记者周扬)
中国银监会日前公布了《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为开展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提供了保障。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和实施,从法律上赋予了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统计管理的职责。为贯彻落实该法及《商业银行法》和《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银监会正在努力探索和建立完善银行业监管统计体系。要解决其中的矛盾,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合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法规制度,用以满足银行监管需要。
新颂布的《办法》明确提出,银行业监管统计是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为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实施的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要对象的各项统计活动。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是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银监会负责人说,《办法》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违规问题,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权限、方式和标准,使处罚更具可操作性。
他同时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对于充实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法律基础,对于强化银行业统计管理、规范银行业统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办法》的出台对银行业监管统计水平的提高和风险管理能力的改善也会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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