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冬
山西最大民营能源企业的资金链危机所带来的多米诺效应正在显现。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得的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在12月2日发给其投资人的一份公告显示,其所管理的“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下称“吉信·松花江77号”)出现兑付危机。
10亿元信托贷款存隐忧
根据吉林信托在2012年4月披露的吉信·松花江77号的管理报告,这一信托产品共有6期,总规模为9.727亿元。其中一期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规模为2.449亿元;二期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规模为1.395亿元;三期成立于2011年12月29日,规模为0.894亿元;四期成立于2012年2月8日,规模为2.89亿元;五期成立于2012年2月20日,规模为1.09亿元;六期成立于2012年3月12日,规模为1亿元。由于上述产品每期期限均为24个月,因此信托计划一期和二期理论上已经到期。
吉信·松花江77号的产品推介书显示,信托资金用于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联盛能源”)受让山西福裕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福裕能源”)子公司投资建设的450万吨洗煤项目、180万吨焦化项目和20万吨甲醇项目的收益权,募集的资金用于这三个项目建设。
公开资料显示,福裕能源和联盛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邢立斌及其配偶李风晓。
吉林信托在前述公告中称,在信托计划一期到期前,吉林信托多次派遣相关人员到企业进行专人催款,并多次与福裕能源、联盛能源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财务负责人沟通、商讨还款事宜,福裕能源及联盛能源(下称“融资方”)均表示可按期足额偿还信托计划的本金及信托收益。但截至公告日,融资方仅向信托专户转款1000万元。
吉林信托在公告中称,公司已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汇报了相关情况并委派专人组成工作小组进行处理。工作小组与代理收付的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企业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财务负责人将共同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稳妥处理此事件。截至公告日,融资方仍表示尽全力筹措资金,偿还信托计划本息。
矿产能源信托风险凸显
11月29日,山西柳林县法院已依法受理联盛能源等12家企业的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了管理人。联盛集团是山西省最大的煤炭民营企业,该集团包括联盛能源与其控股的多家投资公司及下属的多家煤矿企业。
“相比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信托,2010年后才逐步兴起的矿产能源信托的风险更加突出。”优选财富总经理李森对本报表示。在他看来,一方面,矿产能源信托具有专业性强、估值技术难度高等特点,风险管理难度比较大;另一方面,在煤炭价格下行、煤炭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作为融资方的煤炭企业将面临现金流进一步收缩,煤矿信托的风险势必加大。
联盛集团也是煤价下行背景的牺牲品。近年来,受煤炭价格下跌、企业大规模技改扩建等多种因素影响,联盛集团财务状况不佳,资产负债率高企,不得已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重整期间,管理人与公司将在法院的监督下,依法开展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评估及重整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
根据媒体援引柳林县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联盛集团负债近300亿元,财务费用居高不下,严重缺乏债务清偿能力。今年以来,公司面临欠缴税款、职工养老保险金、工程款、材料设备款等多项财务问题。此外,还有10多家民营企业与联盛集团有担保关系,涉及信贷资金200多亿元。
除了吉林信托10亿信托贷款深陷联盛能源之外,本报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北京信托、山西信托、中投信托、华融国际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曾为联盛集团或其关联公司发行过信托计划。其中北京信托在2010年9月成立的“联盛能源产业投资集合信托计划”总规模更是高达48.72亿元(包含劣后部分)。该笔信托在今年9月15日到期,目前兑付情况不详。(本报记者李高阳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