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兴祥
继江苏索普、沧州化工和韶钢松山率先提出国有股减持计划后,华新水泥、甬成功昨日也宣布在增发的同时减持国有股。然而,市场各方非常关心的国有股减持定价问题仍无定论。
从披露的信息看,上述5家公司对国有股减持问题基本上没有透露出更多的内容。比较而言,江苏索普与华新水泥反映的信息更多一些,江苏索普宣布,减持金额为增发融资额的10%,约为5500万元;华新水泥也称,此次增发A股将按融资额的10%即约5000万元出售国有股。但是,具体出售价格仍然是个谜。
华新水泥董秘告诉记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尤其在定价问题上,“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的规定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如何定价还有待与承销商、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确定的是根据预计筹资额计算出国有股减持金额,因而只能向市场提出一个比较模糊的方案。
让一些上市公司比较担心的是,随着国有股减持计划的公布,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回落,如韶钢松山、华新水泥。市场人士指出,减持压力对于个股的二级市场走势将产生较大的影响,而这反过来又会对公司增发方案的实施有较大压力,因为股价的回落必然对增发价格产生抑制作用。
至于如何理解“市场定价方式”,上述5家公司的有关人士均有不同的见解。首先,国有股减持要确保国有股保值增值,即国有股出售价格要以净资产为底限;其次,国有股出售价格要充分体现市场各方的接受能力与意愿。一家上市公司董秘举例说,按增发价出售国有股是市场定价方式之一,而通过国有股询价方式发行以他的理解也不是不行。
据悉,有一家上市公司就按自已的理解在准备制定增发方案,其国有股定价拟采用“在净资产之上进行询价”的方案。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出现国有股出售价格低于增发价,从而使投资者“弃增发股择国有股”的现象。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认为,这完全可以通过“搭售”方式来解决,即将增发股与国有股配对进行销售。这样,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尤其是投资者能公平地获得增发利益。
当然,如何对国有股定价还有待更详细的规则出台。甬成功董秘就表示,根据《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增发价出售国有股是实现同股同权的市场化方式,因此,按增发价出售可以接受。他同时强调,公司只有在具体规则出来之后才制定具体的增发方案,从而给投资者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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