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贵在发展,创新不但必须,而且常有。我国上市公司们对于创新之追求,便向来不曾中断。近年来,随着股市之持续火爆,不少公司便纷纷“创新”,将大量“闲置”之资金,投向股市中去,甚至已经不乏股市收入占据利润总额之大半者。不过与普通投资者不同,上市公司们之炒股,多半并非亲自上阵,故此据说不该叫做“炒股”,于它们自己之有关公告里,通常称为“委托投资”——这称呼自然雅致得很!
上市公司大搞“委托投资”,究竟是否妥当呢?曾见《证券时报》何兰娇记者文,谓就此问题采访了多家企业,“受采访的上市公司均表示”:“用于委托投资的资金是上市公司自有闲散资金”,“绝不是募集资金”;“上市公司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投资,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股东利益着想”。
上市公司能够“为股东利益着想”,投资者们无疑是该感动的!况且进行“委托投资”之资金,皆属于“自有闲散”之类者。
但我分明记得,公司们于招股或配股之时,无一不曾浓墨重彩、极力勾画“拟”投资项目之美妙前景,而投资者们被号召投入之巨资,正是这些美妙项目所亟待——公司们囊中之羞涩,由此很可以想象。然而于招股或配股成功后,公司们何以忽然之间,便有了“绝不是募集资金”之“自有闲散资金”?我当真不解得很!
据经典经济学之解释,公司上市之意义,原为聚集社会闲散之资金,投向工、农、商等各业,以促进国家实体经济之发展,而股市,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只是为向实体经济提供服务,其本身无论如何火爆,亦是绝不能够创出分文之价值的。
然而我国上市公司们,向来既具“创新”之精神,于“为股东利益着想”后,自然勇气更增,岂受传统思维之“束缚”?于是纷纷将“闲散”资金,果断“委托”专家们在股市中“投资”起来。
但对于“委托投资”,我总觉有些古怪。察公司们“委托投资”之收益率,不计如ST猴王、中视股份等“投资”亏损之流,平均大抵在20%以内,而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之股价,通常是在其每股净资产之4倍以上的。换而言之,即便公司们决策英明,“委托投资”皆有高达20%之收益率,但投资者们间接投资,实际可以获得之收益,却至多5%而已。
难道广大投资者们,将资金虔诚交付上市公司,便是为了委托它们“委托投资”么?
与其如此,何如委托基金们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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