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一审赢下大庆联谊 虚假揭露日认定有分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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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 11:07 京华时报 | ||||||||
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案正式宣判 虚假揭露日认定有分歧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 实习生李燕) 记者昨天从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以及上海律师事务所获悉,由其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大庆联谊案共同诉讼已经在昨天正式宣判。符合赔偿条件的股民取得胜诉,而少数股民的诉讼请求由于不符合要求而被法院驳回。
证券市场首个以共同诉讼形式立案的民事赔偿案———“大庆联谊案”从立案到正式开庭审理,历经了近一年之久,终于在昨天正式破冰。据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郭峰律师介绍,由该所代理的109名投资者的诉讼请求,除有11人由于不符合条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之外,其余98人胜诉,所获赔偿金额共187万元。法院已经向其下发了5份判决书。 另据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宣伟华透露,由该所代理的381位股民起诉大庆联谊案昨天也已经正式宣判,但由于她没有前往哈尔滨中院签收判决书,因此,最后的判决要等法院的判决书正式送达之后才能知晓。她表示,不排除有投资者继续上诉的可能。 据记者了解,之所以有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被哈尔滨中院驳回,主要是由于法院和律师双方对虚假揭露日的认定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原告方认为大庆联谊的虚假揭露日应该在首次被媒体曝光的1999年4月21日,而被告则把接到证监会的处罚通知的当日(2000年4月27日)作为虚假揭露日。法院支持被告对于虚假揭露日的说法,因此,有一部分投资者也因此丧失了诉讼权。 对于昨天的判决结果,大庆联谊方面表示,对于哈尔滨中院已经宣判的部分民事赔偿案件,公司决定上诉。 -背景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出台,并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投资者盼望已久的事情。其中共同诉讼方式的明确是一大亮点。 2003年1月27日,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大庆联谊民事索赔案律师团”正式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大庆联谊的民事起诉状,索赔金额(诉讼标的)为3250043元。哈尔滨中院已接受了全部起诉材料。大庆联谊也因此成为自今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来中小股民可以共同诉讼的第一案。 2003年8月25日和9月22日,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