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小股东提议“以股返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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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10:04 新京报 | |||||||||
该方案称流通股股东以其购入股份时的价格作为对价,冲减流通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报讯(记者李若愚)近日,针对电广传媒(000917)“以股抵债”方案,该公司部分流通股小股东向公司方及监管部门提出了一份“以股返本”的方案。
受托起草该方案的颐和财经首席分析师张卫星表示,此方案已经上报证监会、国资委和电广传媒董事会,其主旨是保护流通股小股东利益。 “以股返本”方案指出:“以股抵债”的试点表明,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因为自身资金紧张,可用所持股份抵偿欠公司的债务并注销,开启了股份公司股东抽回其股本先例,而资金情况紧张的流通股股东也应享有同样的权利。 “以股返本”指流通股股东以其购入股份时的价格作为对价,冲减流通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冲减的股份依法注销。同时该方案为具体如何定价列出了四条细则。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认股人不得抽回其股本。昨日,电广传媒董事会秘书周竞东向记者表示,现在还没有听说这个方案,“可能是炒作吧”。目前,电广传媒独立董事正在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8月2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的投票权。该大会将审议“以股抵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