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资金离场加剧股市震荡 央企投资管理左右为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 14:31 中国经营报

  作者:杨筱

  继不久前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后,上周有消息称,监管部门正在起草“中央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下半年有可能推出,《办法》对央企“非主营业务投资”将严格管理,采取核准制。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天堂II初章 战乱魅影
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 新浪免费邮箱升到30兆

  记者随即就此向有关部门求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相关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得到这方面的信息”;但据记者的采访观察,消息影响已经在市场上显现,而相关专家对用“堵”的方式管理央企投资,颇多质疑。

  上海《办法》引发群羊效应 企业理财资金急速离场

  尽管上海市国资委已经强调:市场对《办法》有“误读”,《办法》“并非一刀切,更不是严禁,而是针对不同企业、不同经营状况下的金融投资进行不同程度监控,”但是已经弱不经风的市场,依然对此做出了迅速反应。

  深圳一家券商资产管理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上海《办法》出台后,上海客户受到影响毋庸置疑,一些非上海企业也开始担心该《办法》会产生示范效应,导致本省或全国出台类似规定,从而引发企业理财资金大面积离场风潮。有的甚至表示,只要能将本金收回,利息都可以不要了。

  一位证券业内人士分析,目前企业普遍担心,如果本省或全国出台类似规定,意味着自己的委托理财资金面临清查;即使相关规定暂不出台,在目前已经风声鹤唳股市,委托资金的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越早收回资金越安全;此外,股市持续低迷,加上监管部门不久前清查国债回购,不少券商资金链已经极度紧绷,突然遭此“挤兑”之风,无法立即归还客户委托资金,更加剧了委托理财企业的恐慌。

  该人士透露:目前,国债回购是他们的主要“难题”之一。券商挪用企业委托国债进行回购交易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现在客户集中要求将委托国债的投资收回,券商压力很大。不少券商只能大量进行资金拆借,但拆借资金期限短,部分券商已经在斩仓还钱。

  据估计,券商理财资金不会低于800亿元,企业资金离场引发的市场震荡可以想像。

  投资渠道有限监管困难 企业资金入市堵不如疏

  某股份制银行理财中心人士对记者分析:做股市投资短平快,做成了利润很高,通过股市获取高额回报是大多数企业的重要理财选择。在一些上市公司年报中,非主营业务收益已经大大超过主营业务,其中股市投资收益占了很大比例。

  该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银行方面的公司理财业务限制很多,可行的只有国债回购等几项。该银行曾经开展过委托债券市场买卖,事实上以企业自营为主,但银行有一个保底承诺,但去年已被叫停了。因此,企业理财途径非常有限,选择股市投资已经是国企理财公开的秘密。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刘慧勇表示: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投入随买随卖的二级市场,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有距离的,但关键的问题在于国企投资应该有个出口。对于不少企业来说,在本行业挖掘扩大再生产利润非常有限,而跨行业进行风险投资、委托贷款等等相关政策法规还没有健全。在投资渠道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部分闲置资金进入股市对于企业资产保值是有益的,完全“堵”住并不可取。

  对于限制央企资金进入股市的传言,民生银行某分析人士表示:单纯的“堵”可能不是办法,只要股市向好,资金还会“绕道”进入,企业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投资股市,比如信托、基金、投资咨询公司等等;而现在各种信托、投资公司为了争取客户,也纷纷以保本承诺为诱饵,即使为规避监管明里签一份没有保本承诺的合同,暗地里仍然搞另一个保本合同,这些“暗道”防不胜防,很难监管。

  顾及造成市场冲击 办法出台需要选择时机

  天一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丁成表示,1999年左右,国家明文允许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这三类企业的资金进入股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反的禁止投资的法规出台,上海市《办法》出台,也是在兰生、德隆等问题暴露出来之后,本意在加强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安全,而不是单纯限制。如果企业资金真的全部撤出来,对股市影响很大。对企业资金投入进行限制是不明智的,应该由公司根据自己情况来决定投资。国资委应将重点放在规范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上,而不应过多地干预企业的具体运营。

  安邦分析师陈伟表示:如果仅从国有企业资产安全角度来看,对于国企资金进入股市、委托理财等行为应该进行规范。但是,目前股市非常低迷,监管层在近期出台限制国企资金进入的规定,对于股市冲击太大。因此,法规出台时间应该有所考虑。

  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关“央企投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出台时间尚未有确切消息。可以推测的是,监管部门目前疑虑问题包括:对央企“企非主营业务”投资限制具体程度、“管理办法”推出时机的选择等等,市场在拭目以待。

  《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投资规定要点:

  为了切实保证企业确实把精力放在主业上,为了防止投资再次分散,《办法》要求企业必须于每年的第4季度向上海市国资委提交企业下一财政年度的投资计划方案,市国资委还将按投资是否符合国有资产布局、是否存在重复投资以及投资规模是否与融资能力相符等原则,进行审核及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所谓严格限制国企投资期货、股票和委托理财也并不是“一刀切”,不是意味着今后绝对禁止企业在这些领域进行投资,只是针对不同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监控。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第三轮朝核六方会谈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曾庆红李长春出访
2004年各地防汛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