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汽车四连阴跌破发行价 新股定价机制待变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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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 08:06 证券日报 汪华峰 | ||||||||||
本报记者 汪华峰 上周一在沪市挂牌的长丰汽车连拉四根阴线之后,终于在周五跌破了14.10元的发行价,并和6月8日上市的博汇纸业(资讯 行情 论坛)双双创下近三年来新股最短时间内跌穿发行价的记录。此前的纪录保持者是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它在2001年8月份用了11个交易日跌破发行价格。有人担心,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新股上市首日即跌穿发行价的现象
招商证券研发中心最近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截至6月17日,今年上市的45只新股中,已经有8只逼近或跌破发行价,占年内上市新股总数的17.78%,其中股价距发行价不到5%的就有4只。尽管很多分析师把新股逼近或跌破发行价的原因归咎于市场偏弱以及新股发行速度猛然提速,但不可否认的是,较高的发行定价也是造成新股上市无人喝彩的主要原因。 一位保荐人在同记者交谈的过程中透露,在确定新股发行价格的过程中,除了主管部门的限定之外,“人为因素的影响显然比市场因素更大”。从发行人的角度来说,在不触及底线的条件下尽可能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是其IPO的主要目的,而在销售风险能够被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券商的利益与发行人肯定是一致的,这其实很好理解:发行人融资越多,券商所得的利益也越多。但这位保荐人同时表示,如果公司提出的是再融资申请,那么券商与发行人在价格问题上必然会有一番博弈,因为此时券商必须综合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市场的承受能力,并且再融资过程中的销售风险显然要比IPO的销售风险大得多。而在IPO过程中,券商一般不会就发行价格提出异议。从发行规则上来看,无论是保荐人还是保荐机构,监管机构都没有要求他们必须对新股的发行价格承担责任,只要发行人业绩真实可靠、信息披露准确并按照承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保荐人及保荐机构的前期责任就已经基本到位。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人的利益无形中被搁置到了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股票一旦上市,投资者就成为各种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因此,银河证券分析师孟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者在新股配售过程中就应该充分考虑投资风险。 4月中旬,一份题为《核准制下IPO抑价率及长期异常收益率影响因素研究》的研究报告由深交所综合研究所发布,该报告对实行核准制后(1999~2002年)中国深沪股市的IPO抑价率和长期异常收益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后认为,在IPO定价过程中,“不能够解释的因素”的影响远远大于与企业价值有关因素的影响。报告提出,监管者应该尽快采取各种措施改变这种现状,进一步加强承销商在证券发行中的责任,加快新股发行定价制度市场化进程,让市场决定新股的发行价,消除人为定价和限制发行所带来的无风险利润。 虽然发行价格不尽合理只是导致股价迅速走低的原因之一,但在新股上市后快速跌破发行价的现象越来越频繁的时候,确实有必要重新审视新股发行价格定位的合理性。而在新股发行制度由通道制向保荐制转换的过程中,如何提升新股定价过程中市场因素的影响,重新考察新股定价机制同样势在必行。 前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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