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13日,“中科创业案”将在北京二中院连审三天。这一涉及中国20余个省市120家证券营业部、涉案金额高达54亿元的案件被称作是全国最大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
此次即将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是以操纵股票价格罪被提起公诉的,其中有7个自然人和一个法人单位,他们分别为: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丁福根、庞博,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沛霖、总经理李芸,杭州华亚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宁一,北京克沃科
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边军勇以及无业人员刘蕾,被告单位是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其中刘蕾是因为帮助丁福根逃避法律制裁而被起诉的。据此案的承办检察官吴春妹介绍,被告自然人现均被羁押于北京市秦城监狱第一、第二看守所,因案情复杂,他们未被取保候审。
据法学专家介绍,操纵股票价格罪在我国有明确的规定。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中除了一条概括性条款,对三种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做了具体规定,一是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是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三是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
专家讲,关键要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操纵股票价格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罪名一旦成立,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他们将可能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被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至于罚金数额应该是多少,专家强调,不可能是所涉金额54亿元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要根据具体的非法所得来计算。
从检察院得知负责此案的承办人是检察官吴春妹,而法院方面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刑二庭法官白波。他们婉言拒绝了记者提出的关于案情的问题,但是他们在程序方面做了说明。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的公诉案件,法院从受理到做出判决最多可以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但是有四类案件经过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这四类案件中,其中包括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法院的有关人士说,此案虽于下周开庭,但当庭宣判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延缓做出判决。
令人注意的是,本案的始作俑者即超级庄家吕梁和另一重要人物朱焕良并未出现在被告人名单中。法院人士说,这在以前的案件审理中也是存在的现象,他们因为下落不明将被另案处理。他们会不会因为诉讼时效的关系而逃避法律的追究呢?记者被告知,一旦立案,将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检察院提起的公诉书指出,从1998年12月到2001年1月期间,吕梁曾先后指使被告人联合在北京、上海、浙江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被告人等名义,与100余家出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约54亿余元,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营业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运村营业部等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账户1500余个,同时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并进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股票代码为0048(现在的代码为000048,股票名称已由原来的“中科创业”改为现在的“ST康达尔”)的股票交易价格,联合或连续买卖0048股票,其间最高持有或控制该股票共计5600余万股,严重影响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操纵股票交易价格,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
康达尔在被操纵期间名为“中科创业”,打着金融+高科技的旗号,现在又改了回来,重操旧业。康达尔公司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高层关注更多的不是这件案子,而是公司的扭亏。康达尔公司表示,公司也是此案的受害者,这件案子的最终宣判对公司起码会有一个基本定论,对公司来说就是一个“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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