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十分关注的“郑百文”巨额虚假亏空事件终于有了答案:中国证监会昨天宣布,于9月27日对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及有关中介机构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主要责任人员,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郑百文公司上市前后三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帐、无依据冲减成本、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439亿元。此外,该公司股本金不实,上市公告书存在重大遗
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还发现原郑州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郑百文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
证监会根据有关证券法规,对郑百文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董事长李福乾,董事、总经理卢一德等12人分别作出罚款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为该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龚淑敏、宋大力分别作出罚款30万元、20万元,暂停证券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
又讯 因替参股公司提供巨额担保而未及时披露,中关村(0931)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2001年6月,中关村为其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了25.6亿元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145%。对此事项中关村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一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来源:《新民晚报》2001年9月29日/ 许超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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