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毕伟强 实习生冼皓明
今天,惊爆“业绩骗局”的银广夏(证券代码:0557)停牌了。据悉,该公司将召开董事局临时会议,并于明天刊登公告,解释此次由《财经》杂志8月号爆出的惊天内幕。在事情暂时还没有揭开谜底之前,这几天来,股民及业内关于上市公司造假的议论在热烈地进行着。因为,银广夏的例子并不是罕见的,中国股市里一个一个的“地雷”正被引爆。8月3日,就在银广夏事件引起轰动之时,股市还有另一轰动消息——黎明股份上市一年即因造假而被挂上了ST的牌子;再往前一点,ST海洋靠“包装”谋得上市席位,但3年亏损3亿元,“一把手”吴乌也因此锒铛入狱的事件仍让人历历在目。再联想之前的“红光事件”、“东方锅炉事件”、“大庆联谊事件”、“猴王事件”、“幸福事件”、“郑百文事件”,受尽了愚弄的人们很难不大吼一声:中国股市还有多少“地雷”?!
1、《财经》惊爆《银广夏陷阱》
新出版的《财经》杂志8月号发表封面文章《银广夏陷阱》,揭露深圳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银广夏(0557)1999年度、2000年度业绩绝大部分来自造假。《财经》在天津海关查到了最关键的证据:天津广夏1999年度出口额仅480万美元,2000年度更是只有3万美元。这表明其所宣称的1999年出口5610万马克、2000年出口1.8亿马克的说法纯为编造,从而证明,银广夏在过去两年间创造的“巨额利润”神话,完全是一个骗局。而该公司此前还是赫赫有名的绩优股,至上周五收市为止,该股股价已超过30元大关达到30.79元。
据悉,1999年,银广夏的每股盈利0.51元;股价则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一路狂升,至2000年4月19日涨至35.83元。次日实施了优厚的分红方案10转增10后,即进入填权行情,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全年上涨440%,高居深沪两市第二。2000年年报披露的业绩再创“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基础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现在银广夏方面还没有对此问题作出回应,一切都得等到明天,因为,明天银广夏董事局将会发出公告,解释该事件。尽管如此,但股民却由该事件的披露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大讨论——就在许多专家都认为中国股市投机风气过重,倡导投资理念之际,“银广夏陷阱”的披露,却给股民一个沉重的打击——什么是可投资的,中国股市上还有可投资的股票吗?
2、股民渴望监管部门严打造假
联想起红光事件、东方锅炉事件、大庆联谊事件、郑百文事件等中国证券史上重大的营私舞弊、欺诈案例,还有最近ST猴王的关联交易造假,ST黎明的亿元假账,怎能不叫股民们心寒。它们都曾有过让股民们满意的报表,掩盖着实际业绩的亏损,而后知后觉的小股民总是成为最终的牺牲者。
曾有人扬言,中国股市上没有一份报表不造假。这说法难免偏颇,但确实反映出现在中国股市造假之风的盛行。谁还敢盯着业绩投资呢?往时的绩优股早已预亏声不断,而刚上市曾吹嘘其美好前景的公司圈完钱也立刻变了脸,更可怕的是,谁也不知道何时会踩上银广夏这样的地雷,要知道,在周四,消息传出的前一天,银广夏还逆市上升。
据报道,银广夏的造假手段并不高明——仅凭海关统计的出口额即可查出,但它却能轻松地掩饰了2年之久,不禁让人产生疑问: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哪去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作用哪去了?
3、财政部长直指会计漏洞
对于中国股市当中的造假现象,其实监管部门早已有所警觉。
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今年6月27日召开的“新《会计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就曾明确指出,当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很严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二是假造会计信息非法谋利,有的公司通过“包装”虚拟业绩,骗取上市资格,有的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操纵利润等;三是会计人员职业纪律松弛。其中,上市公司通过“包装”虚拟业绩,骗取上市资格的问题被明确提出来,认为需要依据《会计法》规定,予以大力整顿和规范。
结束语:
业内人士指出,投资,只属于成熟的市场,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成熟股票市场规范运作的前提。只有完善法规的保护,只有落到实处的调查监督,只有雷厉风行地查处这些违规行为,信息披露的规范才能达到,股民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投资的倡导才不会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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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制造报表利润,有以下种种方法:
1、“寅吃卯粮”法。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进行利润调整,造成当年的巨额亏损,这样也就为其下一年度扭亏提供了方便。
2、“欲盖弥彰”法。将费用先挂在“待摊费用”科目,推迟费用入帐时间以降低本期费用,然后悄悄地设法通过其它途径消化该笔费用。
3、“借鸡生蛋”法。即利用关联交易,调整“其他业务收入”项目,或以其它单位愿意承担某项费用的方式减少公司本年度费用,增加利润。
4、“偷天换日”法。提前实现销售,甚至在报告日前做一手假销售,再于报告发送日后退货,从而虚增本期利润。
5、“偷梁换柱”法。公司向关联企业收回应收帐款,同时以对该单位短期融资的方式又把此笔金额从帐面上划给对方,给人造成关联企业占用应收款减少的假象,同时也借机少提本期应提的坏帐准备,降低费用支出。
6、“滥竽充数”法。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固定资产盘盈,资产评估增值,资产或股权溢价转让,都可以轻易地增加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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