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幼萍
根据财政部规定,上市公司须计提“新四项”减值准备,但部分公司未照章办事
去年末、今年初,财政部相继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计提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新四项”减值准备。今年6月,中国证监会又强调指出,上市公司编制2001年中期报告时必须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这样,加上以前的“四项计提”,上市公司中报就要进行“八项计提”了。但是,从已披露的中报情况看,并非所有的上市公司均“照章办事”。那么,这些公司不计提“新四项”减值准备的原因何在呢?
据分析,少数上市公司尚未计提“新四项”减值准备的最常见的原因是,要么确实不涉及“新四项”内容,要么不存在资产减值的问题,在这两种情况下,计提自然不必要了。
根据财政部规定,“新四项”指的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委托贷款。按照这四项资产的净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价,对可回收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此项资产的减值准备。“新四项”中最主要的是固定资产,企业涉及后面三项的比较少。与计提坏帐准备等的“老四项”相比,“新四项”在上市公司中的“普及率”要低一些,金额也比较少。上海建工在中报中就没有计提“新四项”减值准备,据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司作为施工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至于无形资产,公司是无偿使用集团公司的,当然也无须计提减值准备,在委托贷款方面,公司正在不断还贷,贷款数量已经很少,也无减值必要。像上海建工此类情况的企业还有一些。
记者了解到,上市公司对于“新四项”减值准备计提工作是比较慎重的。虽然多数中报并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但在中报出台之前,许多上市公司征求和参考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四项”计提的看法和意见。因此,上市公司作出不计提减值准备也就比较属实和客观了。
上市公司未计提“新四项”减值准备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及主观判断的标准不一,使得个别公司欲提不能。不过,据注册会计师们分析,这种情况并不多见。资深会计师孙进山认为,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有的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市场上交投并不活跃,甚至在市场上独一无二,判断此种资产是否跌价并非易事。另外,企业的财务人员评估资产价值超出了财务专业限制,如何评估资产价值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再者,一般而言,企业不是因特种需要,也不会经常聘请评估机构来评估资产。
目前中报披露还不到一半,大量的中报还在后面,财务专家和注册会计师们分析,不排除上市公司人为地不计提“新四项”减值准备的可能,其中最明显的一种原因可能是,如果减值内容由以前年度形成,数额又大,进行追溯调整后,上市公司以前年度的相关收益指标将被调整,以前年度的年报可能不再漂亮美观了。
其实,个别上市公司打这种“小九九”只过得了“初一”,难过“十五”。证监会在《关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做好与新会计准则和制度相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说得非常清楚,“如果2001年年报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比较财务数据和2001年中报相应数据不同,公司董事会应当在2001年对差异的原因及其影响作出解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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