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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程心
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接受本报采访,细述心路历程
在被定性为内幕交易的88分钟内,杨剑波[微博]做了什么?事发176天,杨剑波经历了哪些心路历程,为何此时才决定起诉?按照 “市场禁入”的处罚决定,杨剑波8年证券生涯将就此结束,未来他将何去何从?
在“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半年后,案件主角杨剑波(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突然于今年2月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证监会[微博]撤销对自己的处罚。杨剑波近日接受商报记者采访,讲述了他在乌龙指事发半年后的心路历程。
关键88分钟:
“我曾以为这是完美的对冲”
对于去年8月16日的乌龙指事件,大部分投资者关注的是光大证券当日上午11:05的乌龙指交易。由于交易系统发生错误,光大证券下单买入24组ETF 篮子股票,最终的成交金额为72.7亿元。但是,最终将杨剑波推上风口浪尖的却是当日下午2:22以后的对冲交易。“乌龙指被发现后,公司高层和监管机构
先后开了几个会,内容都是如何降低损失、减小错误交易的影响。”杨剑波告诉商报记者,在光大内部的一个碰头会上,包括杨剑波在内的5位高管都认为,抛售股 票套现难度很大。杨建波说,按照光大证券以及策略投资部的规定,通过“卖空期指”进行风险对冲,这是最为可行的办法。
于是,杨剑波从当 日下午开市起进行对冲交易。证监会[微博]去年8月30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去年8月16日13时至14时22分的88分钟内,光大证券先后卖空 IF1309、IF1312股指期货合约共6240张,获利7414万元,同时转换并卖出180ETF基金2.63亿份、50ETF基金6.89亿份,规 避损失1307万元。负责上述交易的正是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剑波。
“当时,包括外界和我自己都认为,这88分钟里的对冲技术堪称完美。”杨剑波说,72.7亿错误买入造成的流动性难题,将光大证券推向了生死关口。而他下午的对冲交易则帮助光大证券渡过了难关。
这88分钟的交易为何被判定为内幕交易?证监会处罚结果显示,14时22分公告前,光大证券知悉市场异动的真正原因,公众投资者并不知情。光大证券在内 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构成了《证券法》第202条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事发176天:
“我决定起诉证监会”
从去年8月16日乌龙指事发,到今年2月8日杨剑波提起诉讼,时间已过去了176天,杨剑波为何到此时才“开口”?“最初,我以为只是暂时停职。但两次调查之后,我逐步明白处罚的结果不会更改。”杨剑波向记者讲述了他接受调查的经历,以及他最近半年的心路历程。
在去年8月19日到22日的三天时间里,杨剑波接受了证监会的第一次调查。在此期间,光大证券宣布暂停杨剑波的职务,令其配合调查。“我认为停职只是暂 时的。因为作为一个交易部门的负责人,我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风险对冲,这可以说是临危受命。”杨剑波说,他那时完全没想过,会被定性为内幕交易。
“第二次调查组到来后,我就觉得情况变严重了,但我还是在等待。直到去年8月30日,处罚决定出来,我知道结果已难更改。”杨剑波告诉记者,在结果出来之后,他给参与了此事的几个领导打电话、发短信,但是都没有回应。
从等待管理层的结果到等待公司态度,最终杨剑波发现他被“终身禁入”的处罚结果已难更改。于是,自去年底开始,杨剑波决定通过司法的程序来解决此事,并 开始准备起诉的相关材料。“从法律上来看,这个案例非常特殊,我也希望能填补一项法律空白。”杨剑波说,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会坚持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同 时,他向记者否认了网上传出的“曾与光大证券协商2000万元封口费”的说法。
杨剑波告诉记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他的起诉。不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做出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的立案应诉通知书。
入职8年后:
市场禁入转身走上讲台
“如果没有这一事件,我就是一个从事对冲交易的技术派、操盘手。我没想过会走到舆论的前台。”杨剑波说,乌龙指成为了他人生的一大转折点。而且按照证监会的处罚结果,他将“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从2004年回国加入光大证券以来,我花了8年时间,才从普通的员工走到了公司策略部总经理的位置。”杨建波说,和其他通过努力获得成功的人一样,自己为此付出过的努力和心血是很难用一句话来概括的。
杨剑波简历显示,其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曼彻斯特大学金融学博士。2004年加入光大证券。2006年以后,杨剑波着手光大证券结构性产品,特别 是A股挂钩结构性产品业务平台的建立,并负责相关业务的开展,直至担任该公司金融衍生品部董事、总经理,并最终升任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据了解,今年1月, 杨剑波已接受了上海某高校的聘任,在该校商学院担任金融学教授。他说,有一天,他也会把自己的经历当成案例讲给学生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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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收到立案应诉通知书
每周一次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昨天下午例行召开,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已经关注到媒体对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当事人杨剑波的报道,目前证监会尚未 收到相关法院立案应诉通知书。此前作出的决定是证监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证监会尊重法院对证监会行政执法的监督,证监会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观点。需要 指出的是,依法起诉是当事人权利,严格监管是证监会职责,证监会将一如既往,严肃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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