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强:究竟谁不理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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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6:14 新浪财经 | ||||||||
韩强 5月23日某证券报刊登一篇《理性看待改革试点中的几个问题》,文章说:一些投资者对试点的认识陷入了迷茫和彷徨。而对这些试点公司的非理性认识……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中,一些投资者片面地把眼睛盯在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对价多少上,错误地认为“对价”越多越好。其实,对价的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
我认为,文章的作者所说的“一些投资者对试点的认识陷入了迷茫和彷徨。而对这些试点公司的非理性认识”,是不妥当的。 要解决股权分置,首先必须承认广大投资者,为证券市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流通股的投资者,特别是股民用自己的钱,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个贡献甚至比上个世纪50年代工农产品的剪刀差还要大。典型的就是闽东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88倍市盈率的发行价,还有2001年以来的大量增发,一些公司非流通股不参加配股,全部配股由流通股出高价。 流通股要求补偿公平合理是正当的,并没有谁要求越多越好,现在的问题是:一些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什么好话都说,一旦股票发行完毕,到手的钱是不愿意再补偿投资者的,一些公司强调方案不变,根本不想与投资者协商,这难道就是理性的吗? 《理性看待改革试点中的几个问题》的文章说:股权分置改革中一些大股东获得了流通权后,尤其是绩差公司会不会套现开溜,一些市场人士对此充满了担心,这也是管理导层曾考虑到的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对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份的时间、数量和信息披露程序进行了若干限制性规定。比如非流通股股东在取得流通权之后第一年不得流通,第二年至多可流通5%,第三年10%,要在第四年也就是2009年才能取得真正意义上的“全流通”。 我们认为,投资者担心大股东开溜也是有事实根据的,众所周知,长虹事件就是中经开导演的。配股和转配股的编号是不同的,为什么当中经开可以悄悄地把手中的转配股卖掉,如果交易所不打开密码,中经开是无法卖出转配股的。究竟是谁打开了密码?这件事至今都没有说清楚。如果要投资者不担心,那就需要严格的程序,只有试点公司的承诺还不够,必须有保荐人、交易所、试点公司联合签定法律文件,说明出了问题承担什么责任,造成股民损失如何赔偿。 此外,我们还注意到:《试点通知》中,有含糊其词的说法,例如: “持有试点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那么持有试点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是不是可以不做任何承诺了呢? 还有“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实际上非流通股总数的5%与该公司股份总数的5%,不是同一个概念。确切的提法应该是“出售数量占该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公司的非流通股数量巨大,例如一家没有搞试点的公司总股本800多亿股,国家股600多亿股,即使非流通股的5%,也会有30亿股,远远超过现在A股的流通,如果按照“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那就是40亿股,市场如何承接? 所以《试点通知》的规定还需要改进,应该多听一听广大投资者的建议,特别是不同的意见,因为试点本身就是试验,就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如果一有不同意,就认为是不理性,那就会压制不同意,压制不同意见本身就是不理性的表现,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兼听则明,古人都明白这个道理,现代人就更应该明白。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82628888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