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证监会的消息

  4月14日,证监会启动调查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共16起案件,坚决打击恶性操纵市场行为。工作开展以来,稽查部门集中力量、周密组织,深入调查。目前,已有9起案件进入审理程序,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这批案件涉及的操纵行为集中表现为:

  一是行为人纠集违法团伙、筹集巨量资金、使用大量账户轮番炒作“次新股”。

  例如,今年2月至3月期间,某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组建、控制一个分工明确的操盘团队,通过多个资金中介筹集数十亿资金,利用300多个证券账户,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异常交易手法,连续炒作多只次新股,涉嫌操纵市场。

  二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勾结私募机构涉嫌实施信息操纵。

  例如,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私募机构内外勾结,人为操控“增持股份”、“高送转”等信息发布时间,双方共同出资并由私募机构操作200多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异常交易手法,操纵股价。

  三是新三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达到特定目的操纵本公司股价。

  例如,某新三板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了顺利减持股份、大额套现,专门组织操盘团队,通过资管计划、“空壳”公司和他人证券账户,采用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异常交易手法,制造该公司股份交投活跃假象,吸引做市商和投资者参与交易,借机减持股份。

  近年来,操纵市场呈现新的违法特征:

  一是操纵主体“团伙化”,机构主体涉案增多。行为人依托固定群体、组织巨额资金、进行内部分工,有组织地实施操纵市场。

  二是在传统资金优势、持仓优势基础上,滥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问题突出。

  三是多种手法交织并用,短时间轮番炒作多只股票,容易引发负面效仿,市场影响十分恶劣。

  操纵市场行为误导和欺骗投资者,破坏定价功能,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保持对操纵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抓紧推进第二批案件办理,对违法主体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个案的进一步查处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2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一是时任深圳市双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翼科技)总经理赖伟强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楚天高速)与双翼科技拟开展并购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赖伟强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楚天高速”237,680股,获利约27.4万元。赖伟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没收赖伟强违法所得约27.4万元,并处以约82.3万元罚款。

  二是唐某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溪股份)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汪辉与唐某是中学同学,平常有接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汪辉在与唐某通话联络后即利用本人及他人证券账户集中买入“龙溪股份”157,700股,没有违法所得。汪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汪辉处以5万元罚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始终把查处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监管执法重点,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田江山 SF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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