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7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参与沪港通业务有关事项通知。根据通知,沪港通交易佣金不得低于服务成本,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香港持牌机构以其内地关联机构的名义向内地投资者发布涉及香港股票的研究报告,应当由内地注册的分析师在相关报告上署名。明确了证券公司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参与沪港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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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证监会沪港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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